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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出台楼市新规:避免17:30至次日8:30开盘卖房

发布日期:2019年02月25日 



  央广网佛山5月8日消息(记者周羽 王雪薇)记者从佛山市住建管理局获悉,该市《关于重申房地产销售秩序加强销售现场公示有关工作》的特急通知近日正式发布,当中重申加强了对房地产销售秩序的监督管理。

  据了解,在第一季度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,佛山市住建管理局发现了车位销售价格区间过大、网签认购落实不到位等多个问题。对此,通知重申,要把好预售许可关、避免在夜间开盘。

  其中包括: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、提交预售方案时,必须同时报告开盘时间、销售方式、宣传方式、安全应急措施等,必要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向公安部门报备相关活动方案。区局在发出预售许可证前,必须先到项目销售现场检查,符合条件方可发出预售许可证。

  通知要求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合理安排开盘时间和销售方式,避免在夜间(17:30—次日8:30)进行项目开盘或销售活动,对预计购房人数较多的项目,尽可能采用摇号等方式进行销售。

  在商品住房项目公开发售的首日,区局必须派员到场监督指导。严禁企业人为制造销售紧张气氛,严禁过分宣传和渲染楼盘热销情况。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,要责令限期整改,记入诚信档案,暂停网签。

  此外,通知还对认购签约流程、房源实时公开、车位销售价格区间等方面作出了详细规定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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